延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催收公告
延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针对下列债务人保人发布债权催收公告:
一、请公告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继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我行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致营业执照变更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债务继受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二、本公告所示债务人如在2026年04月20日前不能还款或商谈还款事宜,延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将债务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录人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三、如对贷款数额、担保方式、时效问题等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持有关证据向延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附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1)12号)第十条规定:"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中,有催收债务内容的,该公告或通知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证据。"
联系电话:0911-8206762
延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0日
1 惠鹏鹏 61273119861229341X 2021-4-29
2023-5-9 12600 4044.93
1692.97 轩辕大道支行
2 马玉 610126198709175625 2023-3-5
2024-1-5 30000 27609.43
9058.91 轩辕大道支行
3 张延生 610602197811192415 王燕 610602198009262425 张鹰 610602197305172438 房晓琴 610621197511202828 2023-3-17
2025-3-17 490000 490000
45026 轩辕大道支行
4 景虎文 610602198510252618 2024-5-29 2025-9-24
59400 59300 5223.28
轩辕大道支行
5 何伟 61060219851027063X 2024-7-19 2025-7-19
200000 199101.79 12549.17
轩辕大道支行
6 杨婧 610628198902052440 2022-7-29 2025-7-29
181800 147759.16 32851.75
轩辕大道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