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固县三合恒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公告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3日,根据陈家金、潘崇良的申请,裁定受理城固县三合恒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固三合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担任城固三合公司清算组。清算组现公告如下:
1. 城固三合公司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申报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紫薇永和坊西1门9号楼2单元一楼西户;联系人:汪律师18192801808、韩律师17791254213。
2.城固三合公司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及交付财产。
3.城固三合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城固三合公司的财产、证照、印章、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若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城固县三合恒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