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以下租客:
杨武(租用清湖国鸿园国鸿购物广场1#20铺)吴英连(租用清湖国鸿园国鸿购物广场1#231铺),你们租用宝安区清湖社区国鸿购物广场的物业。因拖欠房租已违反合同规定,请于见报后3日内付清租款,逾期我司将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依法处理。
深圳市国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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