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拥有新老身份证老证丢失是否要挂失
来源: 徐州日报 2009-02-13 徐州·民生
本报热线82345678消息(记者 季芳 实习生 蒋潇潇) 2月11日,周小姐去银行办理业务时发现自己的老身份证丢了,虽然早已办理了新身份证,不过由于老证还在有效期内,许多业务都是用老证办理的。那么,老身份证丢了是否要登报挂失并声明作废呢?
记者从市公安局户政部门了解到,老证丢失是否要登报挂失,户政管理规定中并没有明确要求,市民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愿办理。针对市民有两张身份证的现状,户政机关建议市民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主动将老身份证交由辖区派出所统一处理,再由各公安分局或县公安局统一销毁。
江苏义行律师事务所的胡波律师提醒,身份证一旦遗失,要登报挂失、声明作废。身份证遗失如及时补办,且登报声明作废,即使被他人冒充用作刑事犯罪或民事行为,都可以登报声明作废作为抗辩理由,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但如果没有补办和登报,或者只补办不登报,被他人冒充作案的,必将会给本人增加麻烦,甚至会因为未向社会公示而被追究法律责任。